永信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永信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0,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020513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北屯區仁和里11鄰同平巷37-7號2樓
統一編號13066623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非營業中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北屯區仁和里11鄰同平巷37-7號2樓
是否開立發票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永信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1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0,000,000
代表人姓名江政川
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北屯區仁和里同平巷37-7號2樓
登記機關臺中市政府
停業核准(備)機關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每股金額(元)1,00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1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02-04-15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14-02-21
停業日期(起)2020-12-01
停業日期(迄)2021-11-30
財稅設立日期2002-05-13

永信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永信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張耀春
張耀春持有股份數100
董事長江政川
江政川持有股份數9,900
監察人張廷偉
張廷偉持有股份數0
董事張廷州
張廷州持有股份數0

永信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永信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化粧品批發包括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等批發。
  • 國產家用家具批發
  • 其他民間融資包括汽車貸款、應收帳款收買等。
  • 其他個人及家庭用品租賃包括盆栽、家庭用品、表演用品、珠寶飾品、樂器等出租。
  • 化粧品零售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零售之行業。
  • 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F207010 至F2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零售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 化學原料零售業從事化學原料零售之行業。
  • 清潔用品零售業從事清潔洗濯用品零售之行業之零售,包含牙粉之零售。
  •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從事食品什貨、飲料零售之行業。在同一門牌範圍內從事麵包、麵條、豆腐、糖果之製造零售者,亦歸入本細類。
  • 化粧品批發業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 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F107010 至F1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批發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 化學原料批發業從事化學原料批發之行業。
  • 食品什貨批發業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 機車批發業從事機車批發之行業。包括三輪機車、電動機車等。
  • 汽車批發業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 電子材料批發業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 資訊軟體批發業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機械批發業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礦石批發業從事各種礦石批發之行業。
  • 首飾及貴金屬批發業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 投資顧問業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藝術品諮詢顧問業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 租賃業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