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額(元)1,200,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31212
財稅營業地址高雄市大社區嘉誠里嘉保路360號
統一編號54611350
組織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開立發票
財稅營業狀況營業中
組織種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公司名稱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3,000,000,000
實收資本額(元)1,500,000,000
代表人姓名徐正哲
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大社區嘉保路360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每股金額(元)10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150,000,000
核准設立日期2013-12-11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2022-05-02
財稅設立日期2013-12-12

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長徐正哲
徐正哲持有股份數150,000,000

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名稱到職日

上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建築工程包括工廠、旅館、營房、辦公廳舍、醫院及療養院、劇院、倉庫、學校、博物館、室內運動場館、室內娛樂場所、車站、航空站、加油站、寺廟等營建。
  • 住宅營建包括住宅及公寓、住辦混合大樓等營建。
  • 水路、海港、河流、碼頭工程包括水閘、堰壩、運河、防波堤、防洪堤、港道、船塢、碼頭、燈塔等營建。
  •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裝設工程及維護業務。
  • 太陽熱能設備安裝工程業從事太陽熱能設備之規劃、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之行業。
  •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自來水管承裝商依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之規定,裝修自來水導水、送水、配水管線及自來水設備等工程之行業。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不動產買賣業購進不動產逕行出售或整理修繕後辦理出售之行業。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其他批發業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 建材批發業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 綜合營造業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綜理營繕工程施工及管理等整體性工作之行業。
  •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投資開發工業區、工商綜合區、高科技媒體園區、海埔新生地之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業務等行業。
  •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投資開發興建都市計劃範圍內之市場、公園及休憩設施、兒童樂園、地下街、立體停車場、公用停車場、平面或地下停車場、交通運輸道路、機場、港口及其他有關之公共建設事業。
  •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接受政府委託投資開發新市鎮、新社區之租售及管理行業。
  •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接受委託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
  • 都市更新重建業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重建事業。
  •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在更新地區內實施整建或維護事業。
  • 建築經理業受託從事下列業務之行業: 一、興建計畫審查與諮詢。 二、契約鑑證。 三、不動產評估及徵信。 四、財務稽核。 五、工程進度查核及營建管理。 六、代辦履約保證手續。 七、不動產之買賣或其他清理處分事項。 八、其他有關業務之諮詢及顧問事項。
  • 自助儲物空間業從事提供非投幣式各型式不同尺寸可上鎖之儲物空間,供自行存放物品使用且不負物品保管責任之行業。但從事倉儲業應歸入G801010(倉儲業)細類。
  • 老人住宅業依老人福利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及老人住宅綜合管理要點之規定, 經營年滿60歲、原住民為年滿55歲以上且生活可自理之老人住宅租賃業務, 視老人實際需要,依相關法令規定,自行或結合相服務業或資源提供下列服務項目: 一、環境清潔之維護。 二、房舍及其設備之維護。 三、門禁安全與緊急呼叫之受信及聯繫。 四、居家照顧或社區照顧服務。 五、餐食服務。 六、交通服務。 七、文康休閒服務。 八、醫療保健服務。 九、必要之適當轉介服務。 十、其他必要之住宅管理及生活家事服務。
  • 不動產租賃業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