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晴企業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勁晴企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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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元) | 2,500,000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70927 |
財稅營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安吉里延慶街136號 |
統一編號 | 59307420 |
組織類型 | 有限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財稅營業狀況 | 非營業中 |
組織種類 | 有限公司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公司名稱 | 勁晴企業有限公司 |
資本總額(元) | 2,500,000 |
代表人姓名 | 趙元斌 |
公司所在地 | 高雄市三民區延慶街136號 |
登記機關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
停業核准(備)機關 |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三民分局 |
核准設立日期 | 2017-09-26 |
停業日期(起) | 2022-10-04 |
停業日期(迄) | 2023-10-03 |
財稅設立日期 | 2017-09-27 |
勁晴企業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勁晴企業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 | 趙元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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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元斌出資金額 | 2,500,000 |
勁晴企業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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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晴企業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其他機電、電信及電路設備裝修包括居家智能控制系統安裝工程、太陽能板安裝工程、機電設備裝修工程等。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業從事市場研究或民意調查之設計、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提供建議等服務之行業。
-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其他工商服務業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 人力派遣業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 其他顧問服務業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仲介服務業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就業服務業以外之仲介業務。
- 水器材料批發業從事各種水器材料如水龍頭、水管批發之行業。
- 電器批發業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 五金批發業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 其他修理業凡從事JA02010 至JA02061 細類外其他修理業之行業。
- 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 室內裝潢業從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以外裝潢工程之行業,如室內、櫥窗及展覽會場裝潢、壁紙張貼、高架地板安裝及疊席安裝等。
-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家庭、辦公室、廠房自動控制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安裝、維護業務。
- 配管工程業各種配管工程(自來水管及燃料導管除外)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例如消防管道安裝工程等。 不包含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業務內容。
- 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 電信工程業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 能源技術服務業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Self-us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generation facility less than 2,000 kilowatts sells the renewable energy power to electricity retailing utility enterprise in accordance with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Act.
- 汽電共生業經營汽電共生廠之行業、如汽電共生(電力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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