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錄資料
商業名稱 | 毅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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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元) | 101,000,000 |
財稅營業狀況 | 營業中 |
財稅營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中正里復興北路101號10樓 |
統一編號 | 94003938 |
組織種類 | 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開立發票 | 否 |
公司狀況 | 核准設立 「查詢最新營業狀況請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公司名稱 | 毅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 |
資本總額(元) | 431,000,000 |
實收資本額(元) | 431,000,000 |
每股金額(元) | 10 |
已發行股份總數(股) | 43,100,000 |
代表人姓名 | 董怡君 |
公司所在地 |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01號10樓 |
登記機關 | 臺北市政府 |
財稅設立日期 | 2023-07-21 |
核准設立日期 | 2023-07-19 |
最後核准變更日期 | 2023-09-27 |
毅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在哪裡怎麼走
毅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成員
董事 | 董俊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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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俊毅持有股份數 | 30,000 |
監察人 | 董烱雄 |
董烱雄持有股份數 | 10,000 |
董事 | 董俊仁 |
董俊仁持有股份數 | 30,000 |
董事長 | 董怡君 |
董怡君持有股份數 | 30,000 |
毅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是誰
代碼 | 名稱 | 到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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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麼的
- 投資有價證券
- 一般投資業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 投資顧問業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 管理顧問業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一般廣告服務業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 電影片製作業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 電影片發行業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 藝文服務業從事戲劇、舞蹈、技藝表演、音樂演奏、文學及藝術等藝文演出場所之經營及其他藝文相關服務之行業。包括畫廊之經營,藝術品、古董、字畫、彫刻品之展覽等業務。但從事藝人經紀服務應歸入 J602010(演藝活動業)細類;從事音樂展演空間業應歸入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細類;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 演藝活動業經營演藝有關業務(如音樂、戲劇、舞蹈、雜藝等)之行業。包括藝人及模特兒等經紀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 機械批發業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零售之行業。
- 機械器具零售業從事各種機械器具零售之行業。包括食品、化工、原動機、塑膠、橡膠、造紙、印刷、木材加工用、建築及礦業、紡織及成衣、金屬加工用、農業及園藝機械等。
- 國際貿易業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菸酒批發業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 菸酒零售業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但從事雪茄零售業務應歸入F203040(雪茄零售業)細類。 Industry that operate retail sale of tobacco and alcohol. But industry that operate cigars retailing should be classified under the detailed category of F203040 (Retail Sale of Cigars).
- 酒類輸入業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從事酒類輸入之行業。所稱酒類,係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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